金年会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
2021年金年会高职提前招生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:金年会(以下简称“学校”)是一所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,招生代码为1172。英文名称为Nanjing City Vocational College。下设数字文创学院、数字财商学院、智能工程学院、康养工程学院四大产业学院,专业设置覆盖土木建筑、装备制造、交通运输、电子信息、财经商贸、旅游、艺术、医药卫生、公共管理与服务九个大类。
第二条:学校位于南京市空港地区、溧水经济开发区。目前设有溧水(溧水区高山路1号)、新街口(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)两个校区。三年制高职学生全部就读于溧水校区。
第三条: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规定内容,成绩合格期满,达到毕业要求,颁发由教育部批准并电子注册的金年会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学历,并可上网查询毕业证书编号(查询网址http://www.chsi.com.cn)。
第四条:为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,深化高职招生录取制度改革,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考函〔2020〕29号文件精神)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
第五条: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研究并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;审议学校提前招生计划、招生政策和招生简章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;对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,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,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。
第六条:金年会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。
第七条: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工作。
第三章 招生计划
第八条: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、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,统筹考虑江苏省生源情况及专业建设情况,兼顾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,制定学校2021年提前招生计划。
序号 | 专业名称 | 计划数 | 学费标准(元/年) |
1 | 软件技术 (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3+2项目) | 40 | 5300 |
2 | 产品艺术设计 | 40 | 6800 |
3 | 环境艺术设计 | 40 | 6800 |
4 | 艺术设计 | 40 | 6800 |
5 |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| 40 | 6800 |
6 | 会计 | 30 | 4700 |
7 | 财务管理 | 30 | 4700 |
8 | 金融管理 | 40 | 4700 |
9 | 商务管理 | 70 | 4700 |
10 | 物流管理 | 60 | 4700 |
11 |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| 40 | 5300 |
12 | 移动通信技术 | 40 | 5300 |
13 | 计算机网络技术 | 45 | 5300 |
14 | 计算机应用技术 | 20 | 5300 |
15 | 工程造价 | 35 | 4700 |
16 | 跨境电子商务 | 25 | 4700 |
17 | 婚庆服务与管理 | 25 | 4700 |
18 | 空中乘务 | 30 | 5300 |
19 | 智能控制技术 | 50 | 5300 |
20 | 新能源汽车技术 | 40 | 5300 |
21 | 建筑工程技术 | 70 | 5300 |
22 | 健康管理 | 30 | 5300 |
23 | 营养配餐 | 30 | 4700 |
24 | 老年服务与管理 | 30 | 4700 |
25 |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| 30 | 4700 |
26 | 旅游管理 | 30 | 4700 |
合计 | 1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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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:根据学校教学要求,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。
第十条: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。
第四章 报名考试
第十一条: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,且符金年会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。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。具体合格性要求如下:
专业类别 | 报名要求 | 专业名称 | |
普通类专业 | Ⅰ类 |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7合格 | 会计、财务管理、金融管理、商务管理、物流管理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、移动通信技术、计算机网络技术、软件技术、计算机应用技术、工程造价 |
Ⅱ类 |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3合格 | 跨境电子商务、婚庆服务与管理、空中乘务、智能控制技术、新能源汽车技术、健康管理、营养配餐、老年服务与管理、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、旅游管理 | |
艺术类专业 |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6合格,且美术省统考成绩不低于150分 | 艺术设计、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、环境艺术设计、产品艺术设计 |
第十二条: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,并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有关要求。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,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,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其中,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建议符合以下条件:身体健康(无传染病、心脏病、哮喘病史、精神病史,肝功能正常),身材匀称,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、斑点等。女生身高1.63—1.72米,男生身高1.75—1.83米,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.7以上。
第十三条: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9日至11日,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://zjc.ncc.edu.cn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://www.jseea.cn提前招生报名端口,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。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,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。
第十四条:我校提前招生校测分为面试和笔试加试(3+2项目)。
面试对象为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全体考生,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,重点包括:语言表达、逻辑思维、专业认知、反应能力、心理素质、创新能力等方面。第一轮面试拟定3月25—26日进行,第二轮面试拟定4月16—17日进行,地点设在新街口校区。总分150分,合格线90分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艺术类专业无需参加面测(但要参加全省美术类统考)。
笔试加试对象为报考我校3+2项目的考生,考试时长为120分钟,笔试卷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科综合卷,其中外语部分限考英语。笔试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。第一轮加试拟定3月25—26日进行,第二轮加试拟定4月16—17日进行,地点设在新街口校区。总分150分,合格线90分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第十五条: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,提供材料必须真实。如有弄虚作者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。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,按教育部令第33号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,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。
第十六条:在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安排上,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(以学校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)。
第五章 录取规则
第十七条:划线原则
报考我校3+2项目的考生,根据计划数和考生录取总分,单独划线提前录取;未被3+2项目录取的考生,按照普通类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。
第十八条:录取原则
报考学校3+2项目的考生,录取总分=合格性考试成绩+面试成绩*20%+笔试成绩*80%。录取总分共计250分,其中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共计10门科目,合格计10分/科目,不合格不计分,满分100分;面试成绩满分150分,合格线90分,按20%计入总分;笔试成绩满分150分,合格线90分,按80%计入总分。满足面试、笔试双合格的考生,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,同分情况按合格性成绩、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依次排序,再同分者参考综合素质评价。
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,录取总分=合格性考试成绩+面试成绩。录取总分共计250分,其中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共计10门科目,10分/科目(不合格不计分),满分100分;面试成绩满分150分,90分合格。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,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,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,同分情况按合格性成绩、面试成绩依次排序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,若服从专业调剂,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;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将做退档处理。
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,录取总分=合格性考试成绩+美术省统考成绩。录取总分共计400分,其中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共计10门科目,10分/科目(不合格不计分),满分100分;美术省统考成绩满分300分,要求达到150分。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,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,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,同分情况按美术省统考成绩、合格性成绩依次排序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,若服从专业调剂,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;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将做退档处理。
第十九条:加分政策: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,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:
1.烈士子女,录取时加20分投档。
2.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(原大军区)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,录取时加20分投档。
3.归侨、华侨子女、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(含台湾户籍考生),录取时加5分投档。
4.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,录取时加10分投档。
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,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,且不得超过20分。
第六章 其他
第二十条: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(苏价费【2014】136号),学费:文科类4700元/年,工科类5300元/年,艺术类专业6800元/年(其中空中乘务及健康管理专业5300元/年),住宿费:1000元/年。
第二十一条:按照苏价费【2007】423号文件执行,校测费用每生60元,费用由考生在参加面测时现场缴纳。
第二十二条: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,不断健全完善“奖、助、贷、勤、补、免”和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助学体系,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三条: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。确需参加高考的,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参加,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。
第二十二条:本招生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。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:025-85395230/82212198,网址:http://zjc.ncc.edu.cn。材料接收地址为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,联系人:王老师、詹老师。
第二十三条:提前招生录取结果由招就处汇总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并向社会公布。如有异议,可向学校纪检部门反映,联系电话:025-85395131。
南京城市职业学院
2021年2月22日